陕西法院网讯 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房屋租赁市场愈发火热,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大明宫法庭审理了一起减免疫情期间房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助力租户共渡难关。
2019年5月11日,原告殷某与被告许某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某小区房屋出租给被告许某开办儿童托管中心,租期1年。2019年11月,因经营困难,被告许某提出终止合同,但因其尚拖欠3个月房租及6个月物业费,且房屋墙面毁损严重,双方未达成一致,加之受疫情影响,房屋一直空置至今。近日,原告殷某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许某支付房租、物业费并赔偿财产损失共计2.4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双方沟通了解到,因托管中心孩子较多,房屋墙面及家具家电确实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污损,受疫情影响,托管中心无法继续开办,被告许某经济困难无法按时支付房租及物业费。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原告殷某表示理解被告暂时的困难,同意减免疫情期间4个月的房租及物业费,被告许某于2020年5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8830元。被告许某也承诺会尽快支付,并修复房屋,双方握手言和。
“疫情”使部分行业暂停营业,许多人因此失去生活来源。作为房屋出租方的殷某,能够在此时减免疫情期间的房租及物业费,着实令人感动,希望这样的守望相助,照亮城市、温暖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