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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面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 15:35:01 打印 字号: | |

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法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的规定,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将陕西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生面试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及经各招聘法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

注:对因面试缺考出现比例未到达要求的,将根据各招聘法院摸底情况及已公示的速录技能最低分数控制线情况,以及考生成绩排名情况视情依次递补,拟递补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报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7:30之前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五路,面试咨询电话:029-85558936)

(二)报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雁塔区人民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灞桥区人民法院、未央区人民法院、莲湖区人民法院、碑林区人民法院、长安区人民法院、鄠邑区人民法院、临潼区人民法院、周至县人民法院及蓝田县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7:40之前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并由该法院南门进入。(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139号,面试咨询电话:029-87658257)

(三)报考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秦都区人民法院、渭城区人民法院、杨凌区人民法院、三原县人民法院、泾阳县人民法院、乾县人民法院、礼泉县人民法院、兴平市人民法院、彬州市人民法院、武功县人民法院、旬邑县人民法院、长武县人民法院、永寿县人民法院及淳化县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7:40之前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4号,面试咨询电话:029-33574918)

(四)报考宝鸡地区所属法院的考生,请按下列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1.报考金台区人民法院、陈仓区人民法院、凤翔县人民法院、岐山县人民法院、扶风县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7:20之前到宝鸡海棠假日酒店参加面试。(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面试咨询电话:0917-3261815  3261825)

2.报考眉县人民法院、千阳县人民法院、陇县人民法院、凤县人民法院、太白县人民法院、麟游县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13:20之前到宝鸡海棠假日酒店参加面试。(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面试咨询电话:0917-3261815  3261825)

3.报考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渭滨区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7:20之前到宝鸡海棠假日酒店参加面试。(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面试咨询电话:0917-3261815  3261825)

(五)报考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富平县人民法院、蒲城县人民法院、大荔县人民法院、华州区人民法院、合阳县人民法院、澄城县人民法院、潼关县人民法院及韩城市人民法院的人员,请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7:10之前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渭南市东风大街西段8号,面试咨询电话:0913-2117536)

(六)报考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耀州区人民法院(含新区审判庭)、王益区人民法院及印台区人民法院的人员,请于2020年5月17日(星期日)7:30之前到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铜川市新区长虹北路1号,面试咨询电话:0919-2802835)

(七)报考延安地区所属法院的考生,请按下列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1.报考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宝塔区人民法院、志丹县人民法院、安塞县人民法院、吴起县人民法院、延川县人民法院、黄陵县人民法院、延长县人民法院、宜川县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7:20之前到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延安市新区人民路中段,面试咨询电话:0911-2131197、2118179)

2.报考子长市人民法院、甘泉县人民法院、洛川县人民法院、黄龙县人民法院及富县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13:00之前到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延安市新区人民路中段,面试咨询电话:0911-2131197、2118179)

(八)报考绥德县人民法院、府谷县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17日(星期日)7:30之前到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榆林市开发区长兴路205号,面试咨询电话:0912-3260911)

(九)报考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汉台区人民法院、城固县人民法院、洋县人民法院、南郑县人民法院、西乡县人民法院、宁强县人民法院、镇巴县人民法院、略阳县人民法院及佛坪县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7:00之前往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332号,面试咨询电话:0916-2531188、2513376)

(十)报考安康地区所属法院的考生,请按下列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1.报考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汉滨区人民法院、岚皋县人民法院、石泉县人民法院、镇坪县人民法院及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7:30之前往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三桥头黄沟路口,面试咨询电话:0915-3832706)

2.报考旬阳县人民法院、紫阳县人民法院、白河县人民法院、汉阴县人民法院、平利县人民法院、宁陕县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13:00之前往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面试。(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三桥头黄沟路口,面试咨询电话:0915-3832706)

(十一)报考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商州区人民法院、商南县人民法院、山阳县人民法院、洛南县人民法院、镇安县人民法院、丹凤县人民法院及柞水县人民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7:00前往商洛山水时代酒店参加面试。(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江滨路与东新路十字面试咨询电话:0914-2386532

(十二)报考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8:30之前往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参加面试。(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9号,面试咨询电话:029-83198028

四、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面试视为未通过。

五、注意事项

(一)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凡参加面试的考生,除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外,必须向招聘法院提供面试前近3日内个人在陕西境内医院检测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验报告。

(二)参加面试考生须提前到达指定的面试考点报到,接受面试组织单位的现场 “防疫健康信息码”查看、扫描及体温检测,以及对个人所提交的医院“核酸”检验报告情况的查验等。未按时到达指定面试考点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考生不得穿带有特别标识的服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

(四)面试中,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单位情况等个人信息包含个人暗示性信息。

(五)参加面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指挥,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在考场内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此通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