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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 陕西法院在行动(二)
  发布时间:2020-06-26 09:58:06 打印 字号: | |



陕西法院网讯  “6.26国际禁毒日”之际,为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教育群众增强拒毒、防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诱惑,我省各地法院持续开展“6.26”禁毒宣传暨审判活动。

【宝鸡中院】宝鸡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全市两级法院集中宣判毒品案件5件,开庭审理毒品案件2件。13名被告人因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2万元至2千元不等的没收财产或罚金。在进行集中开庭,集中宣判毒品案件的同时,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LED显示屏滚动播放2020年国际禁毒日宣传口号及禁毒宣传标语等内容。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国际禁毒日宣传氛围,将宝鸡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推向了新高潮。 

【临潼区法院】临潼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庭审直播+云视频开庭方式集中开庭宣判三起涉毒案件,集中宣判选取了两起贩卖毒品罪案件,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均是现实中高发的涉毒类型案件,尤其是容留他人吸毒罪极易被人忽视。

【甘泉法院】甘泉法院审结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惠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子长法院】子长市法院组织干警到四路口广场开展以“倾听禁毒声音,共创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倡导广大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黄龙法院】黄龙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现场释法答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让来往的群众实地了解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有哪些、如何抵御毒品侵害、国家的禁毒方针和法律法规是什么。同时以案释法告诫群众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积极引导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远离毒品。

【西安碑林区法院】西安碑林区法院通过智能审判平台,线上远程对该院近日审理的4起毒品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又十个月不等的刑罚。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直播,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碑林区融媒体中心等多家媒体单位做了现场报道。 

【城固法院】城固法院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对3起涉毒案件集中宣判。同时,该院组织干警在乐城公园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教育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从自己做起、树立远离毒品的决心。

【洛川法院】洛川县法院组织干警在县府前街开展 “6.26”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干警们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手册和禁毒宣传单,并为群众现场讲解法院打击处理毒品犯罪相关情况,通过讲解真实案例告诫群众毒品的严重危害性,动员群众参与到禁毒斗争中来。

【礼泉法院】礼泉法院组织开展了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的国际禁毒日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折页、手册、拉横幅等形式,为群众普及常见毒品分类,讲解吸毒的多种危害。刑事审判庭干警“以案说法”,通过案例向来往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回答前来咨询的群众问题,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详细解答群众疑惑,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群众对毒品危害和涉毒法律后果的认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