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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教您读懂各保险主体之间的关系
作者:大荔法院  发布时间:2020-07-22 10:00:5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促使人们的物质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基本上各家各户为了方便出行都会购买车辆,相应的也会投保车辆责任险,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也有了安心保障。那么,保险合同存在多个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1、保险人和投保人

买保险就像买东西一样,有买家和卖家,那么买家就是我们,被称为投保人,卖家就是保险公司,被称为保险人。保险公司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而投保人就是我们买家,有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2、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再来看看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东西呢可以给自己买,也可以给家人买,如果你是给家人买,那么家人就是成为被保险人。如果被保人出事了,那么能够领取保险金的那个人就叫受益人。

假设被保险人非常不幸身故了,那么能够领取保险金的人就叫受益人。但如果被保险人还活着,无论是病了、残了,保险金都得赔给被保险人本人,因为被保险人本人就是第一受益人。

好了,区分清楚以上保险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保险合同诉讼中才能明确自身的诉讼主体资格,避免因诉讼主体不适格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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