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工作感悟
以法之名  护你成长
作者:黄龙法院 韩丽绢  发布时间:2020-11-30 14:59:16 打印 字号: | |


10年前,我来到黄龙法院工作,接触的第一个案件就是一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个农村孩子因为同学总是嘲笑他,心生恨意,自己偷偷跑到商店买了一把水果刀将同学捅伤致死。法庭上,看着被告人稚嫩的眼神和被害人家属痛苦的眼泪,真是让人太心痛了,两个孩子和两个家庭都因为这个孩子的无知被毁了。

孩子不仅仅是家庭的希望,更是这个社会的希望。工作的这几年来,我经常会深入各中小学上法制课,法院也会定期举办开放日邀请青少年儿童,走进法院、观摩庭审。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幼儿园的孩子太小,他们来了只对警车感兴趣。初高中进校园讲法制课,案例多一些就听的认真一些,不讲案例的时候他们就没有耐心了,有时我们就通过提问题发些小奖品来吸引他们,而普法的效果却并未可知。我常常在想,通过什么样的一个形式,可以真正调动孩子的主动性,从心灵深处来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2018年冬天,我有幸参与了团市委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培训会,观摩了延职创新小学的模拟法庭,深受震撼,一个个小法官,小公诉人、小律师等有模有样,庭审现场也是庄严肃穆、有板有眼。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审判的过程,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细致严谨的大前提下又不失互动的趣味性,在各种普法教育实践中,模拟法庭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当得知我们也要创建红领巾法学院的时候是有喜有忧,开心的是我们终于有一个好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担忧的是我们的创建学校是一所乡镇小学,在创建的过程会不会有难度、效果会不会好?而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担忧是多余的。

在团县委的牵头下,我们和白马滩小学少队辅导员多次沟通创建形式,采取对高段学龄学生发出倡议,由孩子们自己报名,公开“试镜”模拟法庭小演员。孩子们的热情非常高,但都愿意当法官和公诉人,却没人愿意当被告,我们就给孩子做思想工作,告诉他这只是在表演,如果能通过自己的表演让其他的学生明白犯罪的严重后果,其实是最有意义的一个角色,孩子们这才放下包袱,积极报名。为了不打击孩子的积极性,我们在报名的小演员里适当轮换,扮演的角色也实行轮换制,让同学们既当“运动员”,也当“裁判员”,都有机会,展示自己。一开始,我带他们到法庭观摩庭审,孩子们充满了好奇,同时也伴随的思考。法官的锤子可以钉钉子吗?审判员的人数为什么是单数?“原告”、“被告人”、“被害人”是什么意思?我们则通过互动问答形式,一步步引导孩子们自己找到答案。

每场模拟审判后,来自法院、检察院、以及司法局的专业律师对模拟庭审的表现进行点评指导,在法律术语、庭审程序、适用法条、犯罪要件等方面提出了严谨专业的点评意见。

 审判结束后,“小公诉人”刘迪兴奋的说,通过模拟庭审,他亲身感受了法庭的庄严,虽然还有许多法律知识不是很懂,但他知道了“法律是代表公平和正义的。”而“审判长”张源野同学则非常骄傲:“这次我对自己很满意,长大了,我要做个真正的法官。”“审判员”李晓同学说,在和同学们准备的时间里,让她了解了很多法律知识,父母还帮她查资料,跟她一起学法,使她明白了“法律就是公正、公平、公开!”我们的小被告则说:“通过这次活动我知道了利用非法手段获得他人财物,这就是犯罪,让我懂得了一个小学生也要守法。”

法律不仅仅是一种知识,更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社会精神,遵纪守法是第一守则。孩子们从小学习法律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不能做,并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大家都知道“少年强 则国强”,其实还有一句话叫“少年法治 则国法治”,每个孩子都像一张白纸,当我们在他们心里画上法律的种子,就一定会枝繁叶茂、硕果累累。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