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20]74号)和中国女法官协会《关于开展全国2020年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规定,经陕西省女法官协会研究,现将向中国女法官协会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公示如下:
一、全国巾帼文明岗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审判庭)
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张梅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副庭长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2010年1月19日,如对以上公示单位或个人有争议和意见,请向陕西省女法官协会反映(电话:029—85558376)
陕西省女法官协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