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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次!最高法院工作报告里的“陕”光时刻!
  发布时间:2021-03-09 15:17:09 打印 字号: | |

2021年3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刘彬 摄


今年的报告中

陕西法院哪些工作被点名?

带你了解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

6个“陕西元素”


01

严惩网络犯罪


2018年3月以来,被告人王艾等6人在明知实名认证的微信号属于公民个人信息情况下,利用微信群非法买卖微信号获利100.48万元。2020年7月30日,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艾等6人五年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王艾等未上诉。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 点评:

该起案件系陕西省第一起因买卖微信号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典型案例。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高发,微信账号是通过电话号码进行绑定的,微信号在实名认证之后,就间接地和身份证信息进行了关联。售卖微信号有可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王艾买卖他人社交平台账号案警醒我们每个人,侵犯个人信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该案为保护个人虚拟财产树立了典型案例,值得点赞。


02

服务决战脱贫攻坚


陕西法院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扶贫领域司法便民措施,精准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开通扶贫领域案件快立、快保、快审、快调、快执绿色通道,妥善审理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等领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等案件,确保司法助力脱贫攻坚高质量推进。近五年来,共审理、执行涉扶贫领域案件1.44万件,对案件特困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1.28亿元,为防止困难群众“因诉返贫”缓、减、免诉讼费1.98亿元。


陕西安康等法院持续开展“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扶贫执行”专项行动十条指导意见》,对“扶贫执行”中遇到的法律、政策界限、执行措施适用等问题不断进行指导规范,最大限度将法院职能融合到脱贫攻坚工作中。陕西铜川等法院从司法审判角度梳理出农民致贫的关键要素,提出婚礼畸形消费、农机具机手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农村诈骗犯罪等六大农民致贫“隐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六项治理对策。陕西各地法院以案释法,先后编印了《农村实用案例》《农村实用法律手册》《农村常用法律知识108问》,免费向辖区农村群众发放,切实提升农村群众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维权意识,培养脱贫对象内生动力和树立正确脱贫观念,保障永久脱贫、持续致富。


03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陕西法院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用恢复性司法助力修复秦岭生态,主动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效统一。审结涉秦岭环资案件361件,依法判处非法捕捞、狩猎、贩卖野生动物者294人。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4件,判令损害者支付生态环境修复金3369.34万元,助力生态恢复。西安铁路运输中院发布《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设立司法修复基地。2019年,省高院指导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在西北五省首次设立“秦岭”和“安康”两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将原地无法修复和资源不可再生的环境资源案件中被告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投入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进行专业化“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资源。截止目前,已向基地移交86万余元修复资金,栽植树木4.2万余株,修复面积达430余亩。


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探索异地修复、执行回访等制度,积极适用“增殖放流”“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截止目前,共恢复耕地750.81亩,补植树木6.2万余株,放养鱼苗11.6万余尾,赔偿生态修复费用298.9万余元、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38.17万余元。


04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近年来,陕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构建司法审判、社会延伸、法治教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


坚持机构专门化、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积极推进少年法庭建设,全省12个中基层法院设有少年法庭机构;突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697件,判处罪犯705人,重刑率为43%;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89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律师法律援助,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帮助其回归社会,非监禁刑适用率达34.95%;加大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力度,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的抚养、监护、探视等民事纠纷20811件。


积极整合司法救助、社会捐助等资源,尽力为未成年人被害人和在押罪犯无人看管未成人子女提供关爱,近年来共向90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0余万元;深入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和家庭、学校教育管理薄弱环节,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71份。


在全国首创“红领巾法学院”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参与性、体验性较强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2178场次,受教育未成年人达70万余人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开展“法官妈妈”“大手拉小手”等关爱走访活动210余次,在新学年开学日发布法治副校长寄语;自编自绘法治故事漫画书和模拟法庭案例脚本等,免费向学校发放;针对“校园欺凌”“校园贷”等突出问题,组织法官干警深入各类学校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法律沙龙等活动。


05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近年来,陕西省咸阳市两级法院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改革,继承发展“枫桥经验”,探索出“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使诉源治理成为市域社会治理中一道可持续、可复制的新“枫”景。


坚持政治引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坚持法治立规,推动诉讼与诉前调解的多元互补和无缝衔接;坚持自治固本,为基层培养一批“说法带头人”,不断激活基层组织自治内在动力;坚持德治润心,引导社村依法制定乡规民约、家风家训,不断提升基层乡风文明建设水平;坚持智治促融,依托咸阳中院搭建的“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平台”,咸阳市建成了集在线申请、调解、仲裁、公证、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执行申请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咸阳法治e平台”,实现了市、县、镇、村网络无缝对接,推动诉源治理方式的现代化。


2020年,咸阳市两级法院诉前诉中调解案件33133件,同比上升62.2%;纳入失信被执行人5396人,同比下降17.15%;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6%。全市法院1000余名法官干警包联135个镇(街道)和2072个村(社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实质下移。“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模式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50典型案例,并被《政法动态》《政法调研报告》刊发推广。


06

服务扩大对外开放


 

 

 
来源:陕西高院官方微信
责任编辑: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