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维权之路一波三折,热心之人主动支招,处处配合满心期待,未曾想竟又落入另一个诈骗圈套……近日,未央法院审理了一起托人办事却被骗的案件。
2019年,被害人陈女士因工作与被告人邹某某结识,后二人成为微信好友。2020年11月初,陈女士在西安市某美容店纹眉失败,治疗费用高达数万元,多次与店家协商赔偿未果,遂将此事通过微信朋友圈曝光。被告人邹某某知晓后,主动联系陈女士,谎称自己认识经开区的领导及自媒体,可帮忙解决此事,从而骗得陈女士信任。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被告人邹某某先后编造给领导送红包、请吃饭、买东西等理由,通过转账方式骗取陈女士2.7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同年12月7日,被告人邹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又一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近年来,不少犯罪分子通过虚构身份、职业及人际关系的方式,将自己包装成神通广大的“能人”,打着“人情费”“打点费”“运作费”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法官提醒大家,遇到问题务必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不要抱有找关系、走捷径的心理,切勿轻信他人承诺,警惕此类“热心办事”背后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