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全省政法系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举行。报告会围绕“弘扬英模精神、彰显为民情怀”主题,集中宣讲英模故事、展现英模风采、唱响英模赞歌,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省高级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出席。报告会前,庄长兴会见了报告团成员。
报告会上,“时代楷模”、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社区民警汪勇,“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高智君,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检察长闫永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汉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周莉,“全国优秀法官”、原延川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改幸生前同事李小兵,“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宝鸡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胡丽萍,“全国模范法官”、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沣东新城法庭法官纪胜利,镇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新喜,援鄂工作队员、省女子监狱民警曹夏毓,分别讲述了自己和身边人立足平凡岗位,对党忠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
近年来,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忠诚履职,奋发有为,在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通过加强英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做到学有榜样、比有标杆、赶有方向,用英模精神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报告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县一级,全省近8000名政法干警参加报告会。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报告团中
陕西法院英模的先进事迹吧~
刘改幸
刘改幸同志生前系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他扎根基层22年,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人生价值。因积劳成疾,于2016年9月26日因公殉职,年仅44岁。延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其“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追记一等功,陕西省委政法委作出了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刘改幸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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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干就是18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丨弘扬英模精神
纪胜利
纪胜利,现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沣东新城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陕西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西安市党代表。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被共青团陕西省委等部门联合授予“陕西好青年(爱岗敬业类提名奖)”,被陕西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被西安市委授予“西安市优秀共产党员”“西安市最美公务员”,被西安市委政法委授予“西安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受到中央省市各级表彰奖励7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