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6月24日,咸阳中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向党龄达到50周年的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祝老党员们建党100周年节日快乐。全院拟表彰“两优一先”、党员先锋岗、预备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陈利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与会全体党员干警面向党旗庄重宣誓。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陈利平为老党员颁发奖章、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铁锁向老党员敬献鲜花。
陈利平代表院党组讲话指出,“光荣在党50年”,是荣耀、是褒奖,是激励、是崇敬,体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蕴含着中国共产党员的无限荣光,激励着新时代的党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攀高峰、永葆青春。
陈利平强调,对党忠诚,是中国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我们党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艰险和磨难,靠的就是党员的忠诚;“光荣在党50年”里蕴藏着担当,要从担当中锤炼品质、锻炼能力、实现个人价值;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就是要推动这种精神薪火相传,激励党员干警提升“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进一步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努力让“无限荣光”激发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