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实践证明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人民法院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努力开创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图为10月2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报告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马增科 摄
周强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亲自部署推动一系列重大改革,为新时代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的监督,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
周强表示,知识产权审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与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同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发生深刻变革、实现长足进步。专业化审判体系基本建成,专业化审判能力显著提高,智慧化审判模式广泛运用,涉外审判影响力日益增长。我国已经成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并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周强从八个方面报告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情况及成效。一是加强对创新的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二是加强对公平竞争的保护,维护市场法治环境。三是加强对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引导新领域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对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五是健全知识产权诉讼规则,破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题。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七是参与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八是加强知识产权平等保护与国际司法合作,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
周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实践证明,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主要体现为,党的领导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的基本准则,坚持防止权利滥用的重要原则。
周强表示,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与新时代新阶段要求还有差距,审判质效有待提升,司法改革需要深化,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审判队伍建设存在不适应问题等。
周强表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知识产权审判各领域各环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将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着力推动健全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着力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周强建议,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适时编纂知识产权法典,制定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保障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监督,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