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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拆”不散的叔侄情
  发布时间:2021-10-28 14:40:14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不仅帮我们解决了纠纷,还让我们解开了心中的疙瘩……” 近日,一对叔侄走进未央法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向杭萌萌法官表示感谢。

原告夏某甲与被告夏某乙系叔侄关系。夏某乙在某村有一处宅基地,并自建了三间房屋,后因工作原因搬离该村,由夏某甲搬入该宅基地,并修建了房屋。2018年,夏某乙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宅基地系其所有,并要求夏某甲返还房屋、拆除其所建的房屋。法院审理后,确认该宅基地系夏某乙所有,并认定夏某甲所建房屋归夏某甲所有。2020年,该村拆迁,夏某乙领取了该宅基地的全部拆迁补偿款。夏某甲诉至未央法院,要求夏某乙返还拆迁补偿款100万元。夏某乙认为拆迁补偿款基于宅基地所产生,不同意返还。夏某甲遂申请保全了待支付的拆迁补偿款100万元,叔侄关系降至冰点。

因该案涉及亲情及民生权益,庭前,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反复释法明理,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及时组织庭审。经审理认为,原生效判决确认该宅基地系夏某乙所有,但亦认定宅基地上的部分房屋系夏某甲所有,而拆迁安置利益基于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所产生,因此原告夏某甲应当享有一定份额的拆迁安置利益。最终,根据公平原则,判决由被告夏某乙向原告夏某甲返还拆迁补偿款50万元。判决作出后,法官耐心进行判后答疑,双方均未上诉,但对如何履行产生争议。为彻底化解纠纷,修复双方亲情,法官继续做调解工作,并与某土地储备中心沟通,及时作出解除保全裁定,由该土地储备中心向双方各支付50万元。

 
来源:未央法院
责任编辑: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