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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借人难要回 紫阳法院为退伍老兵讨回养老钱
作者:董以旭  发布时间:2021-11-04 21:11:46 打印 字号: | |

11月2日,当71岁的退伍老兵周大爷从紫阳法院执行法官手里接过迟迟要不回来的2万元借款时,他激动不已:“这笔钱可是我的养老钱,多亏了你们法院啊……”

信任被辜负,退伍老兵心渐寒

申请执行人周大爷是一名退伍军人,大半辈子的时间都坚守在部队,退伍后,回到老家新桃村和老伴依靠退伍费为生。被执行人叶某为同村农户,2019年7月,叶某带着其兄叶大爷一道来周大爷家做客,叶大爷和周大爷是“老战友”关系。三人相互寒暄完,叶某提到自己要装修在安置点的房子,手头紧,要向周大爷借点钱,承诺一年期限到了一定立即还款,并让其兄叶大爷作担保,若期限到了还不上钱,由其兄叶大爷帮还一万元,叶大爷表示同意。周大爷想着:“人贵言而有信,何况又是一个村上的,担保人还是我老战友”。就把自己的两万元“养老钱”借给了叶某,谁料这一借就再也要不回来了。每次提起还款,叶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清偿。多番催要无果,周大爷既觉得十分心寒,又悔不当初,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

审理一波三折,探寻证据还原事实真相

案件进入庭审程序,叶某及叶大爷拒不承认借款事实。原告周大爷向法院递交借条一份,证明其将两万元借款借于被告叶某,并说明由于叶某及哥哥叶大爷不识字,由在场人李某代替二人书写了借据和姓名,但借条没有捺印。法院随即对在场人李某展开询问,证明叶某向周大爷借款两万元,因叶某不识字,让其帮忙书写借条过程。叶大爷辩称,自己不识字,只是看到了弟弟向周大爷借款的过程,也没有在借条上签字捺印,故不承担担保之责。法院审理查明,叶大爷在答辩中已承认弟弟叫其担保之事,李某也在借条中,写明若弟弟叶某还不上,叶大爷帮还一万元的事实,叶大爷本人同意了。所以整个担保过程,叶大爷知晓、同意,并参与其中,其本人也具备担保能力,故提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理由不成立。法院判决,由叶某及其兄叶大爷共同承担两万元借款,该判决生效十日内清偿完毕。

法院与村委会联动执行,欠款终执行到位

判决规定的偿还期限到了,叶某仍迟迟未还欠款,周大爷只好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承办该案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叶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叶某始终固执已见,拒不还款。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年纪也偏大,最终决定联合当地村委会采取沟通协商的方式执行此案。因此,立即联系该村村委会负责人,与其沟通协调此案进展情况,共同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最终,在村委会村民小组的大力协助下,两万元借款顺利送到了周大爷手上。

 
来源:紫阳法院
责任编辑: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