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在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发布仪式活动中,咸阳中院李春丽法官获评陕西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李春丽是一名性格沉稳、温柔细致,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女法官。近年来,先后担任咸阳中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审判长、宣教处处长、速裁中心主任、民一庭庭长,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女法官。
自2019年咸阳两级法院全面推开速裁工作以来,李春丽法官作为速裁中心负责人,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善钻研、勤思考,充分结合咸阳两级法院速裁工作实际,及时总结,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不断加大对咸阳两级法院速裁工作的指导、监督,咸阳两级法院速裁工作进入快车道,“突击轻骑兵”作用初显。2020年,速裁中心审结各类民商事二审案件995件,李春丽个人审结各类民商事二审案件111件,结收比1.03。今年以来,李春丽个人结案已达到150件。
在推进“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新模式下,李春丽法官作为咸阳市女企业家商会驻会法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诉前调解与源头预防相结合,聚焦“小”与“细”的群众事,打好“情”与“理”的组合拳,担好“和”和“稳”的新使命,将苗头性矛盾纠纷及早地化解。她通过每周的预约日,为驻咸女企业家们提供法律支撑,努力成为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桥头堡”,从而赢得了女企业家商会会员的普遍赞誉。
2021年11月,李春丽走上了民一庭庭长的岗位。新起点,新征程,她将继续用忠诚和奉献诠释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