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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暖心调解,让受伤儿童得以抚慰
作者:未央法院 潘望  发布时间:2021-12-10 10:13: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法院王芋人法官调解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是一名8岁的儿童,在过马路时与被告李某骑行的电动车相撞,送往医院后被诊断为右胫腓骨中段粉碎性骨折,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因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王某的监护人代为起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李某支付营养费、鉴定费、护理费等共计4.5万余元。被告辩称,其已经垫付了2000余元,且按照事故责任划分,其只应该赔偿1.7万元。

为妥善化解纠纷,让原告早日得到赔偿,法官在仔细了解案情后,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耐心做调解工作,向当事人释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反复核对赔偿金额。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95万元。庭后,双方当事人均向法官致谢,表示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事故无情人有情,暖心调解显真情。钢筋混凝土的城市中,马路上的意外时有发生,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未央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依法公正化解矛盾,又注重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用细心、耐心、诚心换来当事人的信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


 
责任编辑:谢嘉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