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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法院: 三面锦旗表达心意
作者:礼泉法院 王杨鸥寒  发布时间:2021-12-20 14:34:19 打印 字号: | |

12月16日,时值冬月,寒风凛冽,但咸阳市礼泉县人民法院接待室里却春意浓浓,原告孙某父亲的脸上洋溢着喜悦和激动,手中捧着的三面锦旗更是格外耀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孙某父亲为什么要送三面锦旗?事情还要从头讲起。

2015年某房地产公司将其剩余房屋的销售权与收取房款权转让与原告孙某,并与原告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原告又将该商品房出售给被告郭某某,双方签订《商铺购买协议》一份,协议对商铺面积、地址、总价款、房屋过户日期及违约金等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后来,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为被告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并向被告交付了房屋,被告郭某某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剩余房款拒绝给付原告。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礼泉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认真核查案件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原、被告签订的《商铺购买协议》属实,合同签订后,原告已为被告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被告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剩余部分未付,原、被告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原告已为被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被告应给付剩余购房款并按约定承担违约金,至此,案件审结。经执行人员扎实工作,该案现已全部执结。

原告在拿到执行款项后,心情激动,为了表示感激之情,原告委托其父在寒风中向办案法官送来了锦旗。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近年来,礼泉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平安礼泉建设,收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责任编辑:谢嘉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