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2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获悉,成立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9368件,审结7625件,受理垄断案件90件,审结55件。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裁判标准得到有效统一、审判质效实现大幅提高,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优势不断显现。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以决定的形式,为设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提供法律依据,以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诉讼程序复杂等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难题。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同日起,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跨越高级人民法院,直接向知识产权法庭上诉。
三年来,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情况如何?是否实现了“统一裁判标准、缩短纠纷解决周期”的初衷?近期,中央政法委委托中国科协、中国法学会对法庭三年工作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最高人民法院同步进行自我评估,一致认为基本实现“四个进一步”的预期目标要求。
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三年来,法庭累计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60次,讨论案件772件,总结形成了一系列裁判规则。通过加强建章立制,确保法庭内部和上下级法院法律适用统一,增进了裁判结果的可预期性。这些做法从体制上解决了过去由各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存在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也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对地方保护的担忧。
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三年来,法庭民事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发改率18.1%,高于法庭成立前,调解撤诉率35.5%;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122.6个自然日,较法庭成立前一般在半年以上明显缩短。我国已成为审理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申请再审率相比法庭成立前下降近10个百分点,目前仅有1起专利侵权案件因判后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而进入再审程序。参加知识产权诉讼的科技工作者对维权结果的满意率达到84.5%;超八成科技工作者认为,与三年前相比,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得到强化、创新法治环境得到改善。
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了一批标杆性判决并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均为外国主体的专利案件不断增多,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国内外高度关注法庭设立运行,案件庭审视频平均观看量近2万次,中英文网站访问量超过1.4亿次,“香兰素”案仅一条微博话题即累计阅读1.5亿次。
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聚焦国家战略实施,深入研究专利法修改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禁诉令”制度、维护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主权等重大问题,加强植物新品种与种质资源、中医药传统知识、集成电路、技术秘密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相关成果有的被立法采纳,有的被纳入国家重大规划,有的转化成为司法解释、司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