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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切实服务大局,护航营商环境
作者:旬邑法院 马 萱  发布时间:2022-03-02 15:50:48 打印 字号: | |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数量持续攀升。近年来,旬邑法院立足县域社会发展大局,妥善解决各类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近日,旬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合同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案件,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被告某管理公司因客房装修需要,向原告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装饰公司”)购买不锈钢材料并由其负责安装装修。后装饰公司称其向该工程供应了价值574540.94元的不锈钢材料,而该管理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406940.94元装修工程款,且一直推诿。装饰公司认为该管理公司依约应支付剩余欠款,多次逾期付款,违约情节严重,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最终将其诉至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得知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而导致了合同约定不明确,加之后期工程量有所变更,未能及时确认工程量,且双方对工程量不清楚,最终导致矛盾进一步被激化。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装饰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安装了一部分不锈钢,还有一部分已运送至该管理公司处,因该管理公司单方原因导致未安装的不锈钢都应一并付款。管理公司称其不认可已安装的数量,并拒付未安装的不锈钢货款,因为在施工过程中,装饰公司延误工期,且质量不合格。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装饰公司申请走司法鉴定程序,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鉴定,并扬言以后再也不到旬邑来干工程。办案法官想到双方均系外地来旬投资企业,若走司法鉴定程序耗时耗力,同时也会增加当事人诉累,也不利于建立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经办案法官与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咨询,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得知当事人可以通过专业人员或自行进行丈量的方式核定工程量及工程价格。最后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办案法官再次组织调解,并向双方当事人明确原、被告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使各方当事人明白合作共赢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以“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利益,减少各方损失”为方向,分析利弊,释法明理,耗时2天,双方对争议的面积及金额予以确定,并达成调解协议,装饰公司当即支付5万元,剩余款项分期给付,最终,矛盾得以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法官点评】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在本案审理中,办案法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为目的,充分为当事人着想,为县域大局考虑,深入开展调解工作,最大程度为当事人减损止损,切实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为营商环境的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良性循环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既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又有助于法治营商环境的构建。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陕西高院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