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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的新实践:把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
作者:未央法院 张晶  发布时间:2022-04-29 09:26:26 打印 字号: | |

一件件民生小事,一头连着百姓生活,一头连着社会发展。

今年以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树立“认真、细致、踏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释放出浓浓的民生暖意。

小窗口·大变化

司法为民的初心守得牢不牢,最终要由群众来评判。

 “真没想到,不出家门就把问题解决了,真方便!”老百姓的好评,源于未央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窗口的一个“小变化”。

该院对属于各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首先由立案庭进行筛选、甄别,提前做好询问、程序告知等工作,从而向各法庭精准推送有调解意愿的案件。

事关人民群众的事,就算再小,也要办实办好。

4月初,立案庭配合高铁新城人民法庭接收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89件,并同步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助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小案例·大道理

赵某因为门禁卡丢失,将监控视频发至业主群,刘某以其侵犯名誉权为由,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央法官结合热播剧《人世间》,深入浅出地引导双方。最终,赵某当场在业主群中公开道歉,刘某也表示谅解。

干警们还以《“典”亮群众生活》为题,宣讲《民法典》关于常见纠纷的相关规定,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

老百姓感慨道:“未央法官真是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不光把法庭搬到了家门口,还进行法治宣传,让我们了解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了该怎么处理生活中的矛盾。”

小平台·大作用

诉源治理,既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堵点、难点和痛点,更重要的是由点到面,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连日来,在辛家庙街道办事处、大明宫街道办事处等地,到处可见未央法官就推进诉源治理沟通座谈的身影。

“通过与未央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更有助于社区对易发纠纷和苗头性问题进行预测,从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社区干部如是说。

针对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物业合同纠纷,干警们召集业主代表、物业公司负责人,走进纠纷较多的社区,对业主们反映的问题逐一拍照、记录。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化解了多起案件。

“我们将积极整改,提升服务质量,请求法院和业主共同监督”。某物业公司负责人的一番话,也让业主们吃下定心丸:“只要服务跟上去了,我们肯定足额交纳物业费。”

百姓多一份满意,社会就会多一份文明。我们坚信:“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新愿景,一定会越来越美!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