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经验交流
“家事诊疗会”解开当事人心结
作者:李欣  发布时间:2022-05-30 09:02: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通过召开“家事诊疗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开了当事人心中的“疙瘩”,促进案结事了。

小张与小刘因感情不和,诉至未央法院主张离婚。小张态度坚决,表示无和好的可能。小刘则表示,自己系入赘张家的“上门女婿”,孩子也随女方姓,但自己长期得不到尊重和关心。经过庭前调解,确认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但小刘心中放不下孩子以及自己多年的付出。

针对小刘的顾虑,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背靠背”做工作,并邀请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就离婚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

但此时,小刘突然提出一个要求,必须将孩子改姓刘,否则将不签收民事调解书。法官与小张沟通后,其同意了小刘的要求。

次日,双方来到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但小刘却反悔了,表示对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有异议。

为解开当事人心中的“疙瘩”,彻底化解双方的纷争,法官决定召开“家事诊疗会”。组织他们观看了道德模范影片《美丽的故事》,并以此为切入点,告诉小刘:“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你们在法院主持下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你提出的要求,对方也已经答应,现在你无故反悔,是不诚信的表现,也是对法律的亵渎,辜负了大家的辛勤付出……”经过法官和家事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小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签收了民事调解书,并表示将会按约履行。

【编后语】

“家事诊疗会”制度是未央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审判实践中,家事法官积极探索总结,不断创新和完善该制度,针对矛盾较深的个案或同类型案件,适时召开“家事诊疗会”,灵活“诊疗”方式,做到“一案一策”、有的放矢,推动家事纠纷化解更加多元、高效。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