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终本”是什么?
答: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七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问:为什么要终本?
答:终本案件都是被执行人经过网络传统查控和线下调查的方式,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不动产、车辆、工商股权、证券、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公积金账户等财产登记信息,查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情况告知给申请人,听取申请人对终结本次程序的意见,法院就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问:终本后法院会做什么?
答:执行法院在七日内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并通过该信息统一向社会公布。执行法院每隔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
问:案件终本后,申请人能做什么?
答:在终本后,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