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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举办司法警察“规范文明执法”专题培训会
作者:吴凯伦  发布时间:2022-06-07 08:40:13 打印 字号: | |

为了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6月2日,铜川中院举办司法警察“规范文明执法”专题培训会。会议由法警支队政委何斌朝主持,中院法警支队全体司法警察参加会议。

支队长严军武组织学习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警容警纪有关规定,并结合警务工作从着装、仪容、举止、礼节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为全体法警印发了《司法警察支队文明执法用语》,从安全检查、提押看管当事人、维持法庭秩序、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拘传拘留、实行扣押查封冻结没收等执行措施、门房值班、外出执行公务等八个方面文明执法用语进行了现场示范。

政委何斌朝指出,司法警察担负着法院机关安保、安全检查、庭审警务保障、协助执行等重要工作职责,是展示法院文明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第一个窗口。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深刻认识规范文明执法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强化群众观念,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务必要抓好平时执法管理。规范使用文明用语,讲究执法礼仪,将规范文明执法抓细至每一天,抓实至每一次安全检查和庭审保障中,不断提升司法警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务必要坚决做好执法整改。要牢记服务宗旨,增强群众感情,坚决杜绝盛气凌人、语言生硬、态度蛮横、行为粗暴等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文明行为。从细从实从紧开展文明执法问题自查自纠,从源头上解决文明执法认识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执法规范化风险点,着力改进司法作风,全力推动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务必要提高执法素养。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强化自身执法规范养成,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着装制度等队伍管理相关制度、条例的要求,领导和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用语、规范警容警纪、规范司法作风,维护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以学促干,取长补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