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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党建引领促发展 司法为民谋新篇
作者:荆少华 高丽华  发布时间:2022-06-08 10:36:02 打印 字号: | |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随着党史学习教育的持续开展,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各党支部深化“强党建、带队伍、促审执”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宝塔区法院以党建为引领,立足审判执行职能,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为民办实事”便民措施,从心出发,解民需、化民忧、纾民怨。多措并举,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将党史学习教育激发出来的精神力量精准落实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中,暖了人心,聚了民心。
  从群众的“急”事抓起,为涉民生案件装上“加速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涉民生案件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息息相关,其办案效果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而且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宝塔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开通了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渠道,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让他们能够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宝塔区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演晴利带领执行团队抓早动快,全力执结了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农民工工资无小事,2018年起,申请人白某等20名农民工陆续到被执行人某混凝土公司工作。被执行人某混凝土公司拖欠申请人白某等工资54万元未予支付。无奈,2021年10月,白某等20名农民工遂向宝塔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调解,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履行全部执行案件款54万元。及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们脸上露出笑容。申请执行人刘某连声感谢,这起长达20年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1年4月24日凌晨1时许,被执行人张某驾驶车辆与反方向行驶梁某驾驶的柴油三轮车相撞,致三轮车乘车人与司机两死一伤,经过宝塔法院、延安市中院审理后,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同时赔偿申请执行人刘某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50864.4元。但张某因服刑无力赔偿,执行员多方查询也未找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案件只得暂时中止。此后的20年间,张某服刑出狱后一直下落不明,但宝塔区法院执行局从未放弃该案,一直在努力寻找财产线索。后通过榆林市子洲县马岔乡派出所的协助得知被执行人张某现在的联系方式,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劝说释法,最终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支付4万元赔偿金。
  这起积年陈案得以执结,体现了办案法官对案件锲而不舍的寻求执结,也在细微处折射出法院司法温情,同时也印证了一句话: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从群众的“难”事帮起,为司法服务插上“爱的翅膀”
  “感谢法官,把法庭搬到了老百姓身边。”监护人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5月17日上午,宝塔区法院副院长荆少华法官带领助理及书记员走进延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被告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感情尚可,生育二女,后原告患病,多次住院治疗,并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原、被告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因疫情及医院的特殊规定,原告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于是,荆少华法官多次与原告的主治医师及医院办公室了解医院的管理制度、原告的入院情况、目前精神状态及后续治疗情况,并对原告娘家人及被告进行调查取证,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原告精神状况问题,决定将开庭地点选在第三人民医院。审判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及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采用面对面、拉家常式既严谨又轻松的审判方式,找到了原告起诉离婚的缘由,对其夫妻关系进行疏导劝解、说服教育,最后双方和好,原告也自愿撤回对被告的起诉。通过把法庭搬到老百姓身边、搬到现场,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了群众诉累,更是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体现。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
  2022年3月24日,宝塔区法院青化砭法庭依法宣判了一起涉残疾人的离婚纠纷案件,被告婚内因疾病导致双目失明,加之腰部骨折,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为最大限度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诉累,汪成龙法官决定把法庭“搬进”当事人家中,就地进行审理。将国徽悬挂,开庭设备摆放整齐,设置了一个简易的巡回审判法庭。承办法官从伦理道德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劝解、心理疏导,耐心释明法律,引导两人回忆昔日相识、相恋、相处的美好过去。应积极履行夫妻之间的扶助义务,而不应抱有离婚走人的逃避心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司法温情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
  从“小事不出村”升级到“解纷不出户”,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工作,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沿优势作用,积极参与乡村基层治理功能,不断发挥“枫桥经验”,打造“枫桥式法庭”,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为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从群众的“愁”事着手,让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宝塔区法院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升级窗口服务水平,提升群众体验感,民事立案、刑事立案、家事立案、执行立案、跨域立案、文书送达等多个窗口,帮助解答当事人的各种问题,引导办理业务,指导当事人填表、网上立案、缴费等事务。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智慧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依托移动微法院,实现立案、缴费、调解、送达等诉讼服务网上通办,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多元化的诉讼服务。
  同时,进一步巩固人民法庭方便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行“午间法庭”“周末法庭”“云上法庭”“驻村调解室”“法治进校园”等便民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疫情期间,大力倡导网上办案,减少人员流动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求,减轻群众诉累。
  从群众的“盼”事做起,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胜诉权益得到顺利实现是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事情,解决执行难问题,关系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诚信基础,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实施,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宝塔区法院坚持“打”字当头,“严”字当先,对拒执者敢于碰硬,果断出击,有力震慑拒执行为。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列出长期未结和近3个月未结案件,制定执行措施,在执行工作中加强部门联动,与公安、检察、金融、工商、房产等多部门沟通,利用互通共享的信息数据平台,相互配合,推进失信行为跨部门监管,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自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不让老赖回家过年”、“根治欠薪”、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和“春雷行动”等10多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推动执行工作向纵深发展,真正把胜诉权益兑换成了真金白银,用“看得见的执行”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疫情期间,充分借助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平台、微信、短信等方式送达执行文书,运用电话、短信、微信沟通案情、释法明理,运用“线上”执行手段,有序开展执行工作。
  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实践活动中,宝塔区法院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作为贯穿其中的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节前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截至目前,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029件,执行到位金额3282万元。
  这些只是宝塔区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宝塔区法院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抓到群众心坎里,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在宝塔区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实实在在体现在每一位党员干警的行动中……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