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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开到“家门口” 司法便民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2-06-15 08:21: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蟠龙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多元解纷”的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法官干警及人民调解员近三个小时的工作,不仅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还督促当事人现场履行了部分协议内容。


原告孙某与被告孙某某均系蟠龙镇某村村民,也是叔侄关系。2020年12月,被告孙某某因经营快递业务急需资金周转,遂向其侄子原告孙某借款5万元,原告同意后当场以微信转账方式向被告转款5万元并口头约定一年内还款,被告未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还款,被告均予推诿。2022年4月,原告母亲前往被告家中催要借款过程中与被告妻子发生冲突并互相撕打,致派出所出警并作出处理。2022年5月,原告孙某一纸诉状,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孙某某起诉至金台法院。

蟠龙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岳昆考虑到原、被告间有着无法割舍的血缘关系,从亲情方面作为切入点还是存在调解的可能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前往被告住所现场开庭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庭审伊始,双方对立情绪较大,但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和特邀人民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并最终就还款问题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亦认识到自身问题并现场向原告归还借款2万元。至此,叔侄二人握手言和,双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来源:金台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