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潼关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规定,潼关县法院秦岭黄河生态保护法庭负责全县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指导、调研、统计报送、日常联络等工作,实现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裁判方式,形成“司法+生态修复”的审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