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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抓实“四个强化”工作举措 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
作者:孔德通  发布时间:2022-07-19 08:46:18 打印 字号: | |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廉洁的重要制度,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拒绝干扰过问、规范接触交往、依法独立办案的重要保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今年以来,铜川中院着力抓实“四个强化”工作举措,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逢会必讲,通过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等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进行常态化安排部署,多次开展审务督察、下发工作通知督导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高位推进。全省法院内设监察机构更名并调整职责后,针对辖区基层法院未设立督察机构的实际,及时指导基层法院研究确定承担督察职能的部门及分管领导,压紧压实推动“三个规定”落实的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要领导讲授党课等形式常态化学习“三个规定”,组织在全市法院开展“三个规定”巡回宣讲,有效打通干警对干预过问、接触交往等情况不会记录、不敢记录、不愿记录的“思想堵点”。定期在内网“廉政建设”专栏发布警示教育资料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明法纪、受警醒、守底线,筑牢廉洁履职的思想防线。借助手机彩铃、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等载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解读制度规定,不断提升“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率和支持度。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领导班子成员将推动“三个规定”落实作为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带头每月填报个人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层层联动的“头雁效应”,形成了对过问案件、接触交往等事项“逢问必记”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全员落实“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共填报外部、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记录113条,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填报41条,占填报总数的36.28%。

四是强化分析研判。驻院纪检监察组坚持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具体抓手,每月初会同院督察室对上一月份全市法院干警的“月报告”记录进行逐条研判,重点从“零报告”记录中倒查是否存在对于干预过问、接触交往等情况应记录而未记录的情形,从有具体内容的填报记录中挖掘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防止“月报告”制度流于形式、“一报了之”,推动制度落实“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