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至28日,咸阳中院在彬州市人民法院专题组织开展司法技术诉前鉴定对外委托工作培训班。
为期3天的培训会上,省法院司法技术室专家王煜、三级调研员李红卫、主任科员张碧锋等先后就《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对外委托中的审查工作》《司法技术平台应用》开展授课辅导。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谢玲、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金岩讲授了诉前鉴定经验做法。市中院法技室副主任魏婵娟就司法技术工作现状及对外委托工作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市中院法技室主任刘康伟对此次培训活动进行总结。
近年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强化纠纷诉前分流,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探索将司法鉴定程序前置,变诉中鉴定为诉前鉴定,让当事人在诉前确定伤残等级、误工期限等赔偿依据,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和有效处理。鉴定由“诉中”转为“诉前”,虽一字之差,但却可以为当事人带来更多便利,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培训会前,市中院法技室已牵头成立由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参加的诉前鉴定工作专班,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重点任务,逐项落实责任主体和时序节点。
诉前鉴定的推广适用,既是咸阳法院常态化推进“双进”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两级法院带头落实省法院指示精神、提升司法为民能力的有力做法。下一步,咸阳法院将广泛征求意见,梳理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诉前司法鉴定工作机制,指导各基层法院实质性开展各项业务,以更加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推动审执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