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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川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在陕西汉中召开
  发布时间:2022-08-11 19:18:16 打印 字号: | |


8月11日,陕川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在陕西汉中召开。四川广元、甘肃陇南、陕西宝鸡、汉中四地中级人民法院共聚一堂,就加强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开展交流,探索解决环境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中出现的难题,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走深走实、落实落细。陕西高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满德利出席会议。汉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合理主持会议。

受汉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利的委托,汉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合理对参会人员表示诚挚欢迎,希望四地法院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信息共建共享、课题共报共研、审判互学互促、执行互帮互助等方面建平台、优机制,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为合作共建西部生态屏障作出新贡献。

与会人员观看了汉中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主题宣传片《与君同饮一江水 携手护航生态路》,四川广元、甘肃陇南、陕西宝鸡、汉中四地法院共同签订了《陕川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之委托送达和调查取证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深化四地法院在委托送达和调查取证方面的协作,推动陕川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发挥更大作用。西安交通大学教授马治国、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政勋分别就秦岭生态保护区环境资源损害民事赔偿制度的适用与完善和环境资源犯罪之刑事违法性的判断作了专题辅导,陕西高院司法技术室主任孙欣就环境资源审判中的司法鉴定问题作了专题讲解。

会议指出,在大家共同努力下,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稳步推进,协作措施具体扎实,协作成效初步显现。会议对进一步加强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刻领会保护嘉陵江的精神要义;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绿色发展;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嘉陵江流域大保护的法治合力;五是加强交流学习,促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次会议首次确定了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会标与会旗,汉中中院与下一届联席会议承办单位宝鸡中院举行了会旗交接仪式。

上午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参加了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陕西高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满德利和汉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合理共同为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广元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阳,宝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尤青,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波。广元、陇南、宝鸡、汉中四地中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院领导、环境资源审判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院领导、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


 
来源:汉中中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