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华,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绥德县人民法院辛店法庭(郝家桥红色旅游巡回法庭)负责人兼任金融审判团队负责人,一级法官。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调解能手”、“执法办案先进个人”和“绥德好人”等,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悉心调解 服务群众化纷争
由于身处基层,张保华办理的案子多是一些家长里短、邻里纠纷,所以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他坚持依靠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多调少判,耐心与当事人摆事实、拉家常、讲道理,以理服人、以情动人,通过多元解纷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到源头。
2021年7月,张保华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李某与张某两人都年过七旬,是妯娌关系,李某准备修缮丈夫生前与三兄弟约定分给自家的一孔窑洞时,张某阻挡不让修缮,引起纠纷。张保华考虑到双方是亲属关系,他认为调解是解决这起纠纷的最好方式,既能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能帮助双方打开心结,避免矛盾激化,因此,他组织村委会、乡镇司法所干部等共同进行调解,但张某态度坚决,毫不退让。
为了打破僵局,张保华多次到村里走访,与李某、张某的亲属及村委会干部进行座谈,商量解决办法,一次谈话中他偶然得知张某非常信任在外地工作的女婿刘某,他立即电话联系到刘某,让刘某帮忙做张某的工作。后通过刘某的劝说,张某态度有所缓和。张保华趁机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张某终于同意李某对窑洞进行修缮,妯娌间积怨缓和,亲情重现。
多年的办案中,他心系群众、服务群众,接待当事人时,他总是笑脸相迎,以一杯热水、一句暖心话为开场,耐心的跟当事人摆事实、拉家常、讲道理,通过悉心调解,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依法息人,春风化雨般化解着矛盾纠纷。
推陈出新 化解矛盾暖人心
“山沟沟里把温棚建,荒山变成花果园。”村民自编的顺口溜道出绥德县郝家桥村的好光景。辛店法庭就位于郝家桥村,是村里的红色旅游巡回法庭。2022年1月,张保华担任辛店法庭负责人,他积极赓续当地优良的红色基因,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的“四个一”工作方法,即坚持一个司法方向、践行一种司法方式、发扬一个解纷经验、遵循一个说事理念。
具体来说,坚持一个司法方向就是法庭坚持“三个便于”“三个面向”工作原则,积极打造“为群众办实事法庭”;践行一种司法方式就是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扬一个解纷经验就是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遵循一个说事理念是积极打造乡镇“说事堂”服务,通过百姓说事、乡贤说理、法官说法,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你家楼上水管裂了,我家都变成了‘水帘洞’!这事糟心得我好几宿睡不了一个安稳觉。”今年7月,法庭收到一起房屋漏水纠纷案,上下楼邻居因房屋漏水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我们联系了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诉前调解,我们就找来了老郝,他是我们法庭特邀的郝家桥村‘说事堂’堂主。”张保华说。郝志忠主持参与案件调解,和张保华一道,经过两个小时的说和,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当场兑现,持续近4个月的矛盾就此烟消云散。
“我们辛店法庭(郝家桥红色旅游巡回法庭)的审判工作,一定要把握正确的司法方向,深入乡村、依靠群众,注重调查研究,通过乡贤说事、综治力量说理、法官说法等多元解纷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这是张保华经常和法庭工作人员说的几句话。
勇于担当,巧解难题提质效
2020年5月,张保华担任金融审判团队负责人,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调解难度相对较大、调解率低等问题,张保华带领团队认真分析金融机构司法需求和案件特点,以庭前调解工作为突破口,大力提高金融借款合同案件调解力度,不仅帮助了确有困难的借款当事人,也使金融机构及时收回贷款挽回了经济损失,取得良好效果。2021年3月16日,金融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兑现了案款11.7万元。
2009年6月23日,被告王某因借新还旧向原告某银行借款8万元,被告郝某为该笔借款签名担保。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王某、郝某索要该款,但借款人仅向原告偿还借款4000元,剩余借款本金7.6万元及相应利息再未偿还,原告在催要未果后,将二人诉至法院。收到案件后,张保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向双方明理释法,力促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在他的积极协调下,原、被告达成一致,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兑现了全部案款。
三年来,通过不断改进,团队办案质效明显提高,为化解金融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得到了当地金融机构和案件当事人的好评。工作以来,辖区哪里有烦心事、揪心事,哪里就有张保华的身影,因为他深知群众事无小事,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时刻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收获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才是一名法官最高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