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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法院:“四项”措施守护百姓“养老钱”
  发布时间:2022-09-07 19:10:16 打印 字号: | |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志丹县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实施“四项举措”,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用实际行动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

积极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将专项行动纳入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充分发挥“指挥部”作用,指导推进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畅通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规范线索流转处置程序,建立线索处置信息台账,对涉及的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逐一分析研判,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切实提高防范能力。

发挥司法职能,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认真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严厉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从快处理养老诈骗案件,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被告人郭某某养老诈骗案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丰富宣传内容,营造浓厚氛围。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大力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多媒体手段开展线上宣传,发布涉养老诈骗风险提示、案例警示。策划实施“杨阳说法”栏目,用微视频形式持续生动进行反诈宣传,不断提升群众防骗意识。加大线下宣传力度,法官干警经常性地进家庭、进社区、进广场、进企业、进养老院,悬挂防范养老诈骗横幅3条,发放防诈宣传资料、宣传手册20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300人(次),在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屏持续滚动播放防诈宣传提示,全方位营造“不敢骗、骗不了”的良好氛围。陕西高院、延安中院官方微信、市县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营造了打击养老诈骗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来源:志丹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