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方案》和《关于组织推荐评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法院实际,省法院政治部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推荐活动。经过推荐、初审等环节,拟确定丹凤县人民法院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来信地址:西安市雁南五路80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939办公室
邮 编:710061
受理电话(传真):(029)85558939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