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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参评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1 08:30:54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方案》和《关于组织推荐评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法院实际,省法院政治部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推荐活动。经过推荐、初审等环节,拟确定丹凤县人民法院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来信地址:西安市雁南五路80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939办公室

邮   编:710061

受理电话(传真):(029)85558939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1月11日



 
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