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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用耐心换和谐,巧妙化解健康权纠纷案
作者:刘焘  发布时间:2022-11-14 09:04:54 打印 字号: | |

“你把我烫伤,一句道歉话没有就想走?”

“你骂我的是什么话?有本事你当着法官面再骂一句!”

近日,神木市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郄小平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高某与被告杨某均是出租车司机。某日,二人同在某加气站给车辆加气时,被告杨某车辆水箱内的热水意外飞溅在原告高某身上,双方由此发生口角,并相互推搡,直至大打出手。原告高某当场报警,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被告杨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原告高某因伤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6000多元。原告高某索赔无果后诉至法院。

开庭时,原告因被殴打致伤及遭受经济损失而情绪激动异常,被告亦声称自己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不愿再承担赔偿责任,且双方均称因此事导致出租车停运,都有误工损失。面对原、被告分歧较大,负面情绪严重的态势,承办法官郄小平全面、深入了解案情后,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告知被告杨某,殴打他人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行政与民事赔偿双重责任,原告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的主张于法有据,并谆谆告诫被告杨某,作为年轻人,遇事需冷静,切不可鲁莽行事,否则于人于己都没好处;另一方面,又设身处地劝解、宽慰原告高某,疼痛确实难忍,打人亦属不该,但身为长者,万不能张嘴便恶语相向,进而加剧矛盾、引发肢体冲突,打架事件中,双方都有一定过错,且同行三分情,各自退让一步又有何妨?

经过郄小平法官多番悉心疏导,原、被告怨怒之气已消大半,最开始争锋相对的态势得以缓和,能够进行心平气和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杨某赔偿原告高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800元。至此,原、被告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一起因意外事件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