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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法院:游客“网红桥”跌落致残 法官来调解双方言和
  发布时间:2022-11-14 09:07:31 打印 字号: | |

11月8日,安康市汉滨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调解一起游客因体验“网红桥”跌落致残案件,游客最终获赔58万元。

2022年1月16日下午,紫阳县张艳(化名)一家三口来到汉滨区某镇一处游乐场,该游乐场正值施工期间,尚未正式对外营业,但游乐场内游人较多,尤其是“网红桥”的惊险刺激吸引了不少游客。当张艳走上“网红桥”体验时,身体摇摆不定,且桥上无扶手及护栏,张艳被狠狠地摔落在地,因地面上未铺设气垫,张艳当场被摔得不能动弹。在一旁的丈夫立即开车将张艳送至紫阳县医院检查治疗,因伤势严重,后被送至安康市人民医院、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但最终导致张艳截瘫,经司法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并需要完全护理依赖。

9月18日,张艳在与游乐场协商无果后,以游乐场未能尽到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为由,将游乐场经营者诉至汉滨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要求经营者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60余万元。该庭受理后,立即指派法官前往游乐场送达法律文书,并到游乐场进行了现场勘察。

11月8日,该庭启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调解,主审法官在经过多轮“背靠背”方式调解下,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并释法明理,看到双方差距逐渐缩小,法官遂决定召集双方 “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游乐场经营者一次性赔偿伤者张艳各项经济损失58万元,并分期支付。至此,案件圆满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均对法官表示感谢。

 
来源:汉滨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