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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情”未了 寓教于审护“未”来
  发布时间:2022-12-12 09:05:09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2022年12月8日,汉中中院民三庭李晓法官带领团队三人冒着严寒前往城固县博望街道办藏经寺初级中学,向已经审结的案件当事人子女送去温暖,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法治追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范例。

 2022年年初,李晓法官承办了一起离婚纠纷,该案双方当事人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符合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一审判决离婚后,男方王某某因不服子女抚养问题提起上诉。因婚生女王某甲已年满13周岁,为尊重其个人意愿,李晓法官在二审审理中多次前往王某甲家中及其就读的学校征求其本人意见,王某甲表示其虽然愿意和爸爸、爷爷一起生活,但自己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孩,平日生活中很难有自己的个人空间,并且自己居住的房间门锁已坏,日常缺乏安全感,但爸爸对此有所忽视。

针对王某甲提出的问题,李晓法官单独同王某某及王某甲的爷爷进行了谈话,告知王某甲进入青春期,需要自己的生活空间,同住成年异性亲属应当关注孩子的感受,避免使孩子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担忧,并要求王某某尽快修复门锁,在日后的生活中注意细节,改变行为方式,充分尊重青春期女儿的个人隐私及合理诉求。一周后,李晓法官电话回访时得知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悬着的心总算落下,李晓法官还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王某甲,定期询问王某甲的学习生活情况,2022年2月,该离婚纠纷案件圆满结案。虽然案结事了,但对于此案中未成年人的呵护从未停止,因案生缘,王某甲早已把承办法官当成了知心大姐姐,经常电话联系,述说自己的近况。

2022年11月6日晚,已下班回到家中的李晓法官突然接到了王某甲的电话,电话中的王某甲泣不成声,哭诉因疫情封控在家,其和爸爸又因为沟通不畅产生矛盾,爸爸还一气之下打了她,自己心里很难过,也不能接受爸爸的过激行为。因王某甲所居住的城固县正处于疫情爆发阶段,李晓法官无法第一时间前往王某甲家中了解情况,为避免其因情绪激动作出不理智的举动,只能在电话中不停安抚王某甲情绪,告诉她要平复心情、冷静处理和父亲的矛盾,并承诺疫情形势一旦好转一定第一时间去看望她。

2022年12月8日,李晓团队三人带着自费给王某甲购买的新棉衣和生活用品,驱车前往城固县藏经寺中学与王某甲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充分了解其在家庭情况改变后的学习状态和心理状况,并帮助王某甲排忧解惑,让其不要受父母离异的影响,在校好好学习,同时也要理解父母,换位思考,体会父母养育不易,生活艰辛。因王某甲正处于初三的关键时期,李晓法官告诉王某甲,其作为姐姐,在中考前夕要奋力一搏、给弟弟树立榜样,要用拼搏的精神和实际行动改变自己的人生。同时,李晓法官还和藏经寺中学的张校长沟通了王某甲的情况,张校长表示非常感谢法院对在校学生的关心慰问,学校也会持续关注王某甲的学习及生活状态,与法院一起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案结事了不是终点,法官的工作也不能只是就案办案,持续关注案件中所涉及的未成年人身体及心理状态,用法官的温情去抚慰因家庭破裂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才能让法院的工作有“法度”更有“温度”。

 

 
来源:汉中中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