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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道堵塞造成损失,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2-12-29 10:14:58 打印 字号: | |

在日常生活中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这样令人头疼的经历,自己的房子好好住着,却莫名其妙被楼上渗水淹了,亦或者是污水管道堵塞,导致家中臭气熏天,无法正常居住。碰到这些情况时,是找物业、开发商理论?还是找邻居处理?


案情简介

2020年6月13日,王某居住房屋的卫生间地漏、马桶突然反溢出大量污水,在通知物业疏通管道后,发现是其楼上住户将两块抹布丢弃到公共管道内导致的堵塞。王某认为是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致使其房屋反水,故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其财产损失5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房屋卫生间反溢污水的根本原因,系楼上住户将抹布丢弃至公共排污管道,造成公共管道堵塞所致,非因物业公司的原因导致,况物业公司提交的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其已经对公共管道尽到日常的疏通和维护义务,故王某应向侵权业主主张权利,物业公司并非实际侵权人,对王某诉请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西安中院民一庭法官同江龙


法 官 说 法

业主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首先要确定下水管道是否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

一般情况下,小区内部的下水管道分为下水主管道和下水支管道。下水主管道是所有业主排放废水都要经过的排水管道,是共用部分;下水支管道排放的是业主房屋内的废水,是专用部分。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

❶专用部分由业主自己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所以当下水支管道反水造成相关损失的,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❷共用部分的下水主管道,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但出现问题时是否一定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呢?具体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若物业公司未尽到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比如上述案例中提到的,物业公司提供了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已经尽到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定期检查及防止损失扩大的协助义务时,物业公司并不承担责任。且本案中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业主,则应由其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业主,则可以主张楼上全部业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来源:西安中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