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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法院:天寒地冻人心暖 司法救助解急难
  发布时间:2023-01-03 10:01:0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近日,永寿县法院召开2022年度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会议,对4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研究讨论。会议由执行局局长、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副主任樊晖远主持,党组书记、院长李翔宇及院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执行局局长樊晖远、执行法官刘爱龙汇报了提请审议的司法救助案件情况,与会人员就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对需要救助案件逐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形成共识,决定对4件案件9名申请执行人给予帮助。

“感谢法院给我们这么大的帮助,不仅资助了我们的生活,更温暖了我们的心!”2022年12月21日上午,永寿县法院执行局正式开展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执行局局长樊晖远现场核对救助人的身份信息,协助办理司法救助款的相关手续,1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当日已全部发放完毕,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申请人梁某签领完司法救助款手续时,向执行法官表示真挚感谢。梁某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微薄,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困难。因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差,申请人不能获得有效赔偿,经济困难。至此,梁某向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永寿法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

本次司法救助,永寿县法院严格按照司法救助相关文件要求,从严审核救助条件、救助金额,规范执行司法救助程序,对救助资金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发放,确保救助金能发放到切实需要的人手中。

国家司法救助作为国家给予受侵害、侵权当事人的辅助性救助措施,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传递了法治温度,又有利于及早化解社会矛盾。

法是雷霆万钧,亦是春风十里。永寿县法院始终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有力举措,最大程度地发挥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作用,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与关怀。

 
来源:永寿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