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孙翔通过抖音看到景然公司发布的二手车信息,于是私信该公司的客服,购买了一辆2017年的小轿车,并支付认购金500元。随后在天润车行与小李签订了《旧机动车买卖协议》,协议备注“卖方承诺发动机、变速箱无拆卸、无维修,车辆无大事故、无涉水泡水、无火烧......已经过4S店检测,如车况不符,全款退车且依法赔偿”。于是孙翔向田雨及其指定的田一泽账户全额支付了购车款,田雨当日向孙翔交付了车辆,并办理了过户。
后经孙翔多次催促,景然公司联系鉴定机构通过“线上鉴定估值”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做出“非事故车”的《汽车检测评估报告》。但孙翔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许多问题,便自己另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认定该车辆为水泡车。因案件涉及多家公司及多名人员,其中关系复杂,孙翔多方协商均无人愿为之负责,于是将景然公司、小李诉至西安市莲湖区法院。
法院审理:
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史琳发现收取孙翔购车款、交付车辆钥匙,履行买卖合同交付义务的并非景然公司。但孙翔除了收款及交付人田雨的微信外,并无其任何信息。为查明案件事实,经原告申请,史法官多方调查,通过银行、微信、保险公司等各种渠道,查询到收款人身份信息以及保险公司因涉案车辆系水泡车原因曾向原车主理赔的信息,最终查清二手车买卖合同相对方田一泽、刘某的真实身份,并依据原告的追加被告申请通知其出庭应诉,依法做出了裁判。判决撤销《旧机动车交易协议》,由田一泽、刘某及小李全额退还收取的金额,并由田一泽及刘某赔偿给孙翔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