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刑事案件
口含美沙酮带出医院转卖? 法院:构成贩卖毒品罪!
  发布时间:2023-01-10 09:47:45 打印 字号: | |

2023年1月5日,西安市临潼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西安市某医院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及时打击新型另类贩毒行为,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

美沙酮,又名盐酸美沙酮、美散痛、非那痛、阿米酮,是阿片受体激动剂,属麻醉性镇痛药。其化学结构和吗啡相差较远,但药理作用却与吗啡非常相似。其突出的特点是镇痛作用强、口服有效,对阿片类毒品成瘾者的戒断症状抑制作用持久,反复应用持续有效,适用于成瘾病人的脱毒治疗。

被告人李某某是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患者,常年在定点诊所接受治疗,服用毒品替代药物美沙酮口服液。但是被告人李某某没有真切认识毒品危害,非但没有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戒毒,反而将自己的治疗药物偷偷出售给吸毒人员牟利。

2022年2月份,被告人李某某与吸毒人员微信联系,在其支付毒资后,前往定点服药诊所,将美沙酮口服液含入嘴中,离开诊所后即将美沙酮吐到塑料瓶中,交给吸毒人员服用,用此种方式贩卖毒品四次。

“审判长,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了,我认罪认罚”,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临潼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