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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开百货商店引发商标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3-01-18 19:24: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妥善化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法官耐心释法析理,使侵权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中,原告系享有注册商标“心相印”的商标专用权人,被告为莲湖区某百货商店。某日,原告发现被告在店铺销售的“心相印”牌湿巾系假冒产品,因“心相印”品牌手帕纸、湿巾等产品销售区域涵盖全国各地,品牌知名度非常高,遂委派人员前往调查核实,并委托公证处对被告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原告认为,百货商店销售侵权假冒产品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原告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经调查,承办法官陈丽娜了解到被告某百货商店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常年生病,全家收入来源仅依靠该店铺收益,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缺乏了解,对侵权事实也不清楚。庭审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帮助经营者学会区分正品和仿冒品,了解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庭后,又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沟通交流,使被告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取得了原告的体谅,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

近日,承办法官收到了被告支付的赔偿款2000元,现已全部交付给原告,原告撤回了起诉,实现了案结事了。该起案件的处理,在有力保障商标专用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柔性司法,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来源:莲湖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