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解决了我这几年的心病!”71岁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接过一沓沓现金连声道谢。近日,绥德县法院执结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为老人追回积攒多年的养老钱,并护送老人将现金安全带回家。
被执行人曹某某先后向申请执行人借款两次,累计金额为4万元,均约定利息,申请执行人多次向被执行人催要无果后,无奈只能将被执行人诉至绥德县法院,绥德县法院受案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4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申请执行人于1月30日申请强制执行。办案法官审查案卷后获悉申请执行人年逾七旬,考虑到对于勤俭节约的老年人来说,4万多元可是积攒多年的家当。于是,办案法官迅速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执行该案,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讲明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均已立案执行,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并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迫于司法权威,请求给几天凑集资金时间。到了2月7日,被执行人便携带4.7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在办案法官的见证下,将钱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拿到现金,高兴之余,申请执行人却有了“新愁”,因其年纪较大、腿脚不便,且天色已晚,携带现金不安全。办案法官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未等老人开口,便主动安排护送其回到家中,看到老人的子女将现金妥善存放好后才安心离开。
执行有力度,护送见温度!守好老人的“养老钱”,就是在守护他们的幸福晚年。本案中,绥德县法院充分保障老年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扬敬老爱老传统,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达到了法情相容、和谐统一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