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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违规冒领医保费 法院主动作为挽损失
  发布时间:2023-02-22 10:22: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洛南县法院速裁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原告吴某某医疗费存在医保违规报销问题,以人民法官的忠诚和担当挽回了损失。

2022年3月,被告邓某驾驶轿车沿洛南县永丰镇某路段行驶时,与原告吴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吴某某和乘坐人王某某受伤以及双方车辆受损。吴某某受伤后被送往洛南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022年11月,吴某某按照第一次出院医嘱再次住院行左股骨粗隆骨折内固定术后骨愈术。该起事故经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邓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某无事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吴某某因本起交通事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应该由邓某承担。但由于吴某某第一次住院至二次手术间隔较长,家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故才在取出内置物手术后自行前往医院医保科作了医保报销。

查明事实后,办案法官对于该违规报销医保的行为,向吴某某释明有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行为是错误的,冒领的医保费必须退回,否则将会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与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起耐心细致做吴某某思想工作,吴某某终于愿意前往洛南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退还已经报销的医疗费2700余元。在做通吴某某思想工作后,办案法官与洛南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取得联系,就吴某某与邓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发生经过、医保报销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通报,并共同商议由吴某某将医保费用退还洛南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3年2月15日,吴某某将冒领的医保费用退还洛南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指定账户,该起医保违规报销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洛南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