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大地,春寒料峭,泥融飞燕,细叶新裁。2月27日,全国人大代表朱晓丽、陕西省人大代表韩永安、崔安庆,陕西省政协委员林显春,省高院环资庭庭长崔喜一行应邀赴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调研西铁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代表委员们参观了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听取了西铁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和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运行情况的介绍,并对西铁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代表委员们表示,生态文明建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特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发展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生态保护作出重要指示。环境资源审判作为司法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屏障,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
代表委员们强调,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西铁两级法院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紧紧扭住生态环境治理这个“牛鼻子”,环境资源审判要持续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不断增强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大力构建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以恢复性司法保护理念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发挥好各类司法保护基地的作用,为美丽陕西、美丽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主动担当起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的司法使命。
西铁两级法院集中管辖西安、安康地区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始终坚持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导,以生态环境切实修复为价值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力促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依托设立的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近4900件,受理和审结了陕西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了陕西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率先建立了陕西省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库,在陕西省率先引入“碳汇”补偿方式开展生态修复,率先建立了西北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并向各基地移交生态修复费用104.42万元;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所承办的多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有力提升了西铁两级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西铁中院环资庭被最高院表彰为环资审判先进集体,成绩斐然。
代表和委员们希望,西铁两级法院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高度谋划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治理的关切和期待,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守护绿水青山,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