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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中院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司法能力提升”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15 09:40:52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榆林中院决定今年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司法能力提升”专项活动。活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对标对表审判执行重点质效指标和对司法能力的新要求,提出四项具体目标:一是促进广大干警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动力。二是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和履职担当。三是有力推动弱势质效指标进步进位。四是实现案件审判质量持续向好、司法作风持续改进。

为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提出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清理旧存和长期未结案件。加大旧存案件清理力度,非法定事由3月底前全部审结。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包案督办机制,全力促进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依法办结,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二是组织对发改案件全面评查。梳理问题,找准高频点、集中区,反馈评查意见,持续开展“带案指导、以案析理”活动,统一裁判思路,提升办案质量,不断减少衍生案件数量。三是持续加强涉基层群众利益案件审判执行。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及涉基层群众利益等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办好小案件、保障大民生。四是加强诉源治理,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于基层,化解于萌芽,扭转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态势。五是加强审判执行裁判经验总结。继续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挖掘、发布典型案例,形成一批“精品案件”。加强司法调研工作,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培树评选全市审判执行业务专家,组建审判执行“专家库”。

活动要求,全市法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科学部署推进。要加强督促指导,夯实监督责任,通过月通报、季点评、末位函询、通报约谈等方式,促进整改提升。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工作宣传,宣传典型,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促进社会各界理解法院、支持法院。要注重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工作新机制、新做法,促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榆林中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