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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中院举办二十大精神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3-03-15 10:06:4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榆林法院落地生根,3月14日下午,榆林中院举办第五期“榆法讲坛”,特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最美巾帼奋斗者、佳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路生梅为大家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主持宣讲会,全市两级法院在家院领导及法官干警共计600余人参加。

路生梅同志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分享了她从步入人民大会堂、聆听报告、到闭幕会后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同时对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点内容进行全面、透彻、详实的阐释,对与会人员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从长发青丝到白发苍苍,半个多世纪,路生梅用实际行动兑现着从“为佳县人民服务50年”到“为佳县人民奋斗终身”的庄严承诺。这种对职业的热爱、对诺言的坚守、对人民群众的情怀,深深地感动和激励着与会法官干警。

吴小鹏强调,路生梅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是值得我们终生学习和践行的,我们既要学习路生梅同志一生专注做好主责主业的精神,也要学习她一生恪守承诺服务基层群众的不凡精神。正如路生梅所说:“人民医院是守护人民健康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全体法官干警要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初心,公正司法使命”,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站在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首要政治任务,要在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切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始终保持“走在前列”的思想自觉,强化“干在实处”的工作导向,坚决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榆林中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