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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刘延林 执行讲方法 落实有力度
  发布时间:2023-03-22 09:24:34 打印 字号: | |


“办案如同治病,法官就像医者,手术是否成功固然重要,但对‘患者’进行术前疏导、术后关怀同样重要。”3月10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延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办理案件时,他坚持做好执前、执中、执后各项工作,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案件办理多种效果有机统一。

在执行汉台区某居民委员会申请执行汉中市某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刘延林经过仔细研判,发现执行标的是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涉案场地及支付场地占用费,背后涉及几百户农民的权益,也关系着几十名职工及经营户的生计。如果采取强制腾退措施不仅不能化解矛盾,还有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更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在法、理、情之间寻找平衡点,刘延林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分析案件争议点,并多次组织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个月后,该案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共同把一面印有“执行讲方法 维权有力度”的锦旗送到刘延林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我们肩担责任,执行的是法律,维护的是公平,所以不管再难啃的执行案件,我们都必须拿下。”刘延林说。为了更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他积极因案施策,加强执行联动,努力促进和解。面对重大复杂案件,他敢于迎难而上,灵活运用信息化技术,积极探索执行新举措,推动案件化解。

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需配合强制执行交付土地使用权,面对公司院内最难腾退的修理厂,刘延林提前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多次前往现场查看腾退场地,做好面对突发情况的预案。在执行中,修理厂厂长及其亲属在现场威胁阻碍执行。刘延林带领腾退小组成员按照预案果断处置,最终该涉案场地强制腾退完毕。

刘延林负责审查办理的一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系列案件涉财产执行案件中,有多名涉黑组织骨干成员家属及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他向骨干成员家属及案外人耐心讲明国家政策、释明法律规定、告知法律后果,打消其顾虑,促使家属代为履行或积极配合。在审查的15件异议案件中,有9件自愿撤回异议申请,其中有8件系骨干成员家属及案外人代为履行或积极配合法院处置财产履行了罚金义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面对日益增加的执行案件和当事人各种各样的诉求,刘延林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沉稳的心态面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20年至今,刘延林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253件,办案质效均居全院前列。2023年1月,他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来源:西部法制报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