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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解“怄气”官司
  发布时间:2023-05-04 10:52:58 打印 字号: | |

客户预定酒店却未依约入住,线上代理人被扣划房费,一气之下代理人将客户诉至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速裁庭法官耐心调解,真情感化,平息了双方之间的怨气...

原告张丽(化名)是线上酒店代理人,今年2月,被告王芳(化名)通过微信联系到张丽,请张丽帮忙预订香港某酒店,后因王芳个人原因当晚未能成功入住,亦未支付房费。根据当地酒店规定,客房预订成功后将整晚保留,非不可抗力无法退订。因张丽在预订时使用了自己名下信用卡作为担保,故酒店直接通过张丽的信用卡扣除了房费。张丽要求王芳赔付当天房费,王芳以未入住为由多次拒绝,双方沟通不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魏娟认真查阅案卷,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尝试庭前调解化解矛盾。起初,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言辞激烈,原告指责被告不守信用,拒绝与被告调解,称“必须要一个判决书让对方心服口服”,被告则不满原告不留余地,直接起诉,告诉法官“有钱也不会给他”。

查清事实后,考虑到该案标的不高,案件事实简单明了,矛盾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只是因“怄气”互不退让,法官适时转变调解思路,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对当事人分开调解。魏娟法官团队分头与原、被告谈话,平复双方怨气,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规劝双方当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比争一时之气更重要。

在经过多次深入沟通交流,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心中的怨气也得到释放,情绪也逐渐平复,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调解。这一次,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赔偿了房费,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莲湖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庭前调解的作用,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多样化调解方法,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矛盾化解“新举措”,有效预防社会矛盾激化,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地区和谐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莲湖法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