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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评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4 12:49:41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法院工作实际,省高院政治部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活动。经过推荐、初审等环节,拟确定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室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参评对象,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段建民,旬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胡立山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9日

来信地址:西安市雁南五路80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939办公室

邮    编:710061

受理电话(传真):(029)85558939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5月4日


 

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