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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首次利用专家辅助民事公益审判
  发布时间:2023-06-01 14:40:14 打印 字号: | |


5月25日,商洛中院环资庭就受理的一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首次采取委托专家的方式,召开专家论证会,就案件中涉及的专业问题听取专家意见。陕西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环境工程所高级工程师夏禹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环保处高级工程师李瑾、西安市环境监测站污染源检测室高级工程师袁挺侠三位专家受中院委托,就案件涉及的大气污染相关专业问题发表了专家意见。

该起案件系北京市某环保公益组织诉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中,对于公益组织提出的商洛发电有限公司启停机过程中存在的14项993条异常数据是否能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造成污染的程度、生态环境的修复费用等专业性问题,原被告各执一词,司法实践中亦存在不同认识。为解决案件中存在的专业问题,准确适用法律处理案件,商洛中院环资庭借鉴西铁中院专家辅助制度,依托西铁中院建立的专家库,经认真筛选,选定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三个专家。经多次沟通,三名专家接受中院的委托,在对商洛发电有限公司实地考察并对案件材料进行查阅后,在中院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上,三名专家从大气污染排放国家标准、大气污染数据的认定、企业在启停机期间数据异常是否造成环境污染的界定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解说,对案件涉及的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了严谨、充分的讨论。同时,分别就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环境资源案件涉及问题专业性较强,利用专家辅助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有利于解决案件中涉及的专业性问题,能够有效弥补环资审判公益诉讼专业化人才力量的不足,同时也能够提升环资案件裁判的质效。下一步,商洛两级法院在环资审判中,将会充分利用全省环资审判专家库资源,适用专家证人、专家辅助人、专业鉴定机构等,推动商洛环资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商洛中院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