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中院速裁审判团队仅用7天时间,成功调解了95名原告与同一被告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让原告业主们体验了司法服务“加速度”。
“感谢法院维护了我们业主的利益”“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解决了纠纷,我们对调解结果很满意”......西安中院速裁快审法庭内,矛盾双方握手言和,一同向法官们表示了感谢。
案 情 简 介
2015年,业主与开发商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未央区某小区的商品房。合同约定房屋交付730天,开发商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之日起满一年按已付房款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2016年7月双方交接房屋后,开发商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备案手续。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开发商应就未向产权登记机关递交办理该商品房产权登记的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向业主支付合同约定的逾期办证违约金。一审宣判后,开发商某投资有限公司提起上诉。
5月24日,接手案件的第一时间,速裁审判团队的宋亮、魏妍、辛娟三名法官就进行了讨论,认为虽然涉及人数众多,但案情并不复杂,开发商经营状态尚可,走调解程序更有利于实现双方权益。
确定调解思路后,三个审判团队迅速分工,兵分三组有序推进。7天时间里,第一组法官和助理快速集中送达,制作表格整合案件信息,对这批案件进行再次细分;第二组负责联系业主,电话与近百名业主沟通,逐一倾听诉请,引导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第三组则给被告公司做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明是非,告知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鼓励该房地产公司提出调解方案;最后,在三组工作“无缝衔接”后,安排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
6月2日上午9时,在西安中院速裁快审法庭内,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早已就位,在原被告到庭前,核对人员名单、调解金额、诉讼费分担情况等,为调解工作的开展做最后准备。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现场工作,双方完成了调解,该批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业主现场收到了部分款项,开发商也避免了进入执行程序的风险,双方一同向法官们表达了本文开头的感谢。
下一步,西安中院将进一步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激活诉源治理“快捷键”,不断探索更加快速、高效、便民的速裁审判和诉源治理新模式,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