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四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一场共有物分割及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洋县法院谢村法庭画上圆满的句号。当事人几件“烦心事儿”在该案均得到有效有效处理,使原本紧张的兄弟姊妹关系得以缓解,化解了亲人之间因为父母遗产分配产生的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原告与三被告系兄弟姐妹关系,2021年原、被告父母相继因病去世,留有房产、存款以及国家拨付的丧葬费和遗嘱抚恤金。2023年7月,原告(大儿子)以三被告未向其分割遗嘱抚恤金为由向该院提起诉讼,三被告以原告已享有父母房产及存款,无权再分割该遗嘱抚恤金为由进行抗辩,双方各执一词。通过对案情的初步了解,承办法官发现此案中虽涉及较多当事人,但法律关系简单明了,按照法律规定遗嘱抚恤金属于原、被告兄弟姐妹的共同财产,原告有权分割并取得自己的份额,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如果直接裁判,仅能解决遗嘱抚恤金分割问题,为能妥善处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避免产生新的诉讼纠纷,承办法官决定进行源头化解。将原被告父母留下的遗产一并予以查处并进行分割,抓前端、治未病,让纠纷止于未诉。
经过调查,法官得知在原、被告父母生前就对房产处分立有遗嘱,但存款是否系对原告的赠与双方均无法举证。为妥善化解矛盾,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谈心,了解他们的心结所在,为其释法明理,又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分析遗产分割的矛盾焦点,本着家庭和睦、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初衷,耐心劝导,不断缓和双方矛盾。
最终在充分尊重遗嘱中对财产处分的意愿前提下,原告分得一套房产和部分存款,三被告分得遗嘱抚恤金及丧葬费。至此一场因继承而引起的全部遗产纠纷在一次诉讼中得以圆满调解结案,兄弟姐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